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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106民初1062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3-01

案件名称

马金风与韩莹莹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马金风,韩莹莹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106民初1062号原告:马金风,女,汉族,1980年5月12日生,住河南省荥阳市。委托诉讼代理人:畅玉倩,河南神龙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韩莹莹,女,汉族,1989年5月24日生,住河南省汤阴县。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爱民,河南精忠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马金风诉被告韩莹莹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禹红岩代理审判员  李沛哲人民陪审员  付玉霞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 记 员  郭振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