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104刑初881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3-01
案件名称
顾亚武、张中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顾亚武,张中仁,张玉倩,顾雅鸿,吕燚炜,曹长俊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