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保58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李菁、楚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保58号申请人:李菁,女,1981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西区。被申请人:楚明,男,1980年2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申请人李菁与被申请人楚明民间借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5240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尹捷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佟超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