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302执恢52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李慧英申请执行张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0302执恢52号本院在执行李慧英与张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张科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张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