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102执317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20
案件名称
侯雪与沈阳和平都基华西医内科诊所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侯雪,沈阳和平都基华西医内科诊所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0102执3177号申请执行人侯雪,女,1988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和平区。被执行人沈阳和平都基华西医内科诊所,住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号1门。申请执行人候雪劳动争议一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辽0102民初323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辽0102民初3235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胡海英审判员 刘皓天审判员 李学佳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奇东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