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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中执字第43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马德长、被执行人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黑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黑中��字第43号马德长:本院执行的马德长申请执行黑龙江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黑高商终字第14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金额500万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