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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82执603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1-30

案件名称

哈尔滨跃龙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申请东北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执行裁定书

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哈尔滨跃龙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东北变压器(集团)高低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1282执603号申请执行人:哈尔滨跃龙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希珊,经理。被执行人:东北变压器(集团)高低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健,董事长。哈尔滨跃龙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东北变压器(集团)高低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肇东市人民法院(2016)黑1282民初3035号民事调节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成就后再重新启动。如发现被执行人东北变压器(集团)高低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新的财产线索,本院重新启动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16)黑1282民初3035号民事调节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刘德来审判员  郭瑞江审判员  于 强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韩开宇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