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晋0581执72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06

案件名称

山西邦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李建武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高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581执724号申请执行人山西邦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高平市永录乡上扶村。法定代表人邵建新,任总经理。被执行人李建武,男,1967年4月27日生,汉族,高平市人。申请执行人山西邦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建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7)晋0581民初685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7年8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被执行人李建武给付判决款。本院于同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建武已强制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