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2621执10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9-01
案件名称
西某某与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玛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玛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玛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2621执105号申请执行人:西某某,男,藏族,青海省玛沁县人。被执行人:尕某某,女,藏族,青海省玛沁县人。西某某与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4260.2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4260.22元,本院已于2017年10月12日将该案款转付给西某某。至此,西某某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青2621执105号执行申请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