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青2621执10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9-01

案件名称

西某某与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玛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玛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玛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2621执105号申请执行人:西某某,男,藏族,青海省玛沁县人。被执行人:尕某某,女,藏族,青海省玛沁县人。西某某与尕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4260.2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4260.22元,本院已于2017年10月12日将该案款转付给西某某。至此,西某某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青2621执105号执行申请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