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522执保46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1-0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新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新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孙川冈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邵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邵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2执保465号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新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新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孙川冈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于2017年9月81日移送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17年10月11日网络冻结了被申请人孙川冈在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均安支行账号为6228481459429741579的存款5244.45元。冻结了被申请人孙川冈在湖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为85020001009205486011的存款1772.39元。至此,本案已依法保全完毕。执 行 员 孙志辉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代理书记员 郭 彬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