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3执301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袁天时、袁玲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3执3017号申请执行人袁相渭根据(2017)��1023民初0180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袁天时、袁玲敏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袁天时、袁玲敏已向申请执行人袁相渭支付执行款人民币8000元,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天台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