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1执511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6-01
案件名称
李法顺赡养费纠纷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法院
玉环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玉环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1执5114号李法顺、孙银菜、李平松:申请执行人李法顺、孙银菜与被执行人李平松赡养费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台玉民初字第575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于2017年10月12日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