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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782执564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林美贵、周新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义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林美贵,周新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浙0782执5646号申请执行人林美贵,男,1972年7月2日出生,住福建省福清市。被执行人周新建,男,1982年9月26日出生,住龙游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美贵与被执行人周新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向银行、车管所、国土部门等机构查询,被执行人周新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经告知也未向本院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王 宁执行员 龚振旺执行员 金建兵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 华景清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