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浙0211执2240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8-05-14

案件名称

庄金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11执2240号庄金伟:申请执行人庄金伟与被执行人王开春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浙0211民初3177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庄金伟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10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开春等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11执2240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