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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302执53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2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曾晓申执李智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川0302执536号成都市车辆管理所:关于申请执行人曾晓与李智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我院作出的(2017)川0302执536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扣押被执行人李智鹏所有的车牌号为川CA号的凯宴牌一辆,期限为两年。附:(2017)川0302执536号执行裁定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