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2123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郭某某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123号申请执行人:郭某某,男,1954年8月29日出生,汉族,天津市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退休工人,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郭某某,男,1960年8月2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天津市河东区。郭某某申请执行郭某某继承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989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 婷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