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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2123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郭某某继承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123号申请执行人:郭某某,男,1954年8月29日出生,汉族,天津市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退休工人,住天津市河北区。被执行人:郭某某,男,1960年8月2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天津市河东区。郭某某申请执行郭某某继承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989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 婷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