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02执125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张宏林与被执行人黄艳南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2执1255号申请执行人张宏林,男,汉族。被执行人黄艳南,女,汉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宏林与被执行人黄艳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零民重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零民重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