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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4执86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2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嘉禾县湘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道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道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4执864号申请执行人嘉禾县湘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司。负责人:张某某,该公司总经理。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嘉禾县湘嘉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道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4民初1430号民事判决一案,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司于2017年10月9日按本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向本院履行了义务,该案已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道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4民初143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