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202执51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8-09-01
案件名称
张撒海盗窃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0202执517号张撒海: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张撒海盗窃一案,经被执行人张撒海自动履行,履行金额为2000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