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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202执81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株洲市三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凌竹清厂房租赁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817号申请执行人株洲市三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株洲市荷塘区桂花村芦塘组。被执行人凌竹清,女,汉族,1952年9月13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7月4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株洲市三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凌竹清厂房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10月11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辉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李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