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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903执648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雷建军申请符青英(又名符青平)等合同纠纷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益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903执648号雷建军、符青英(又名符青平)、秦夏生:本院执行的雷建军申请符青英(又名符青平)等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秦夏生、符青英(又名符青平)自动履行,执行金额50000.0万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