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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青0122执42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马玉芳与被执行人王生寿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湟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湟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玉芳,王生寿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湟中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青0122执425号申请执行人马玉芳,女,汉族,退休职工。被执行人王生寿,男,汉族,个体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玉芳与被执行人王生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李瑞华审判员  周向东审判员  冯延芳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桂玲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