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623执511号本院在执行张晶与郭文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郭文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将郭文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审判长 马 亮
审判员 李学伟
审判员 罗 凯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 李文军 微信公众号“”
张晶与郭文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皖1623执511号本院在执行张晶与郭文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郭文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将郭文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审判长 马 亮
审判员 李学伟
审判员 罗 凯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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