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03执102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毛晓东与苏冰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03执1024号申请执行人毛晓东。被执行人苏冰洋。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吉0103民初1255号法律文书立案执行,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通知如下:(2017)吉0103民初1255号法律文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代理审判员 王子明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 记 员 丛 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