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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02执保139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吴亮诉汪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吴亮,汪菲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保139号申请人:吴亮。被申请人:汪菲。本院在审理原告吴亮与被告汪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2017)黑0602民初25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执行诉讼中财产保全。执行过程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汪菲名下工资卡,冻结金额7.2万元,冻结期限一年。现本案保全事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黑0602民初25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保全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陈凤凯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修雪璐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