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482执恢24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8-06-13
案件名称
徐飞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平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482执恢246号徐飞雄、朱露东: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徐飞雄与被执行人朱露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2175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至此,本院(2017)浙0482执恢246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