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902民初149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8-03-22
案件名称
原告刘某诉被告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苑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902民初1497号原告刘某,女,1969年2月28日生,汉族,现住阜新市海州区被告苑某原告刘某诉被告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审判长 王明壮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于 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