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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902民初149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8-03-22

案件名称

原告刘某诉被告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苑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902民初1497号原告刘某,女,1969年2月28日生,汉族,现住阜新市海州区被告苑某原告刘某诉被告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诉。审判长  王明壮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于 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