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112民初188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8-03-07
案件名称
南昌杭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郭红兵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新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建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南昌杭博混凝土有限公司,郭红兵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赣0112民初1884号原告:南昌杭博混凝土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外商工业区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6779769374。法定代表人:陈国明,职务董事长。被告:郭红兵,男,1984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本院于2017年9月19日受理了原告南昌杭博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郭红兵劳动争议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匡宗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案情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匡宗平人民陪审员 杜 堃人民陪审员 王爱菊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 记 员 周 勇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