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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1执3310号

张文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20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1执3310号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北支公司:申请执行人张文和、杜文美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2017)津0111民初6836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于2017年10月11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