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722民初704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2-14
案件名称
李全生与庞婷、张冬冬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东海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海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722民初7046号原告李全生与被告庞婷、张冬冬、庞运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全生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已缴纳。审判员 吴鹏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李慧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