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0202执1720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8-04-23
案件名称
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张会东、郭小琴等一般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嘴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会东,郭小琴,田生良,候咏梅,刘宝,刘娟,平罗县民向殡仪服务中心,宁夏原歌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宁夏钊清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平罗县畅通商贸有用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p t ; ” > 执 行 裁 定 书(2017)宁0202执1720号申请执行人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大武口区前进北路51号。法定代表人黄金魁,系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张炜,系宁夏石嘴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特别授权代理。被执行人张会东,男,1971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个体,住银川市。被执行人郭小琴,女,1978年8月12日出生,汉族,黄河出版社职员,住银川市。被执行人田生良,男,1972年4月12日出生,汉族,个体,住银川市。被执行人候咏梅,女,1971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公务员,住银川市。被执行人刘宝,男,1980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平罗县畅通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住银川市。被执行人刘娟,女,1983年7月12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银川市。被执行人平罗县民向殡仪服务中心,住所地位于平罗县北环路以南原平罗糖厂以北,民族大街以东,发行路北延伸段以西。法定代表人张会东,系该服务中心负责人。被执行人宁夏原歌葡萄酒庄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贺兰县洪广镇金南村。法定代表人田生良,系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宁夏钊清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以东溪城华府花园2-6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田生良,系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平罗县畅通商贸有用公司,住所地位于平罗县城新1**国道东侧土地上B.C号综合楼。法定代表人刘宝,系该公司董事长。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作出的(2017)宁0202民初2016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会东、郭小琴、田生良、候咏梅、刘宝、刘娟、平罗县民向殡仪服务中心、宁夏原歌葡萄酒庄有限公司、宁夏钊清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平罗县畅通商贸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收入3678089元(其中执行标的3639296元,申请执行费38793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彭磊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XXX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