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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1民终12043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2-15

案件名称

陕西泛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与陈涛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陕西泛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陈涛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陕01民终1204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陕西泛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79号广丰大厦1栋13层21302室。法定代表人顾卫国,该公司总经理。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涛,男,汉族,1982年2月10日出生,住所地西安市雁塔区。上诉人陕西泛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涛劳动争议一案,不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17)陕0103民初628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陕西泛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1日向本院递交书面撤诉申请,申请撤回上诉。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陕西泛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撤回上诉的理由,与法不悖,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陕西泛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张耀民审 判 员  范水艳代理审判员  姜 华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 记 员  封 倩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