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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524执恢250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湖南省华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黄根生、东莞市合丰装饰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524执恢250号湖南省华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黄根生、东莞市合丰装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湖南省华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根生、东莞市合丰装饰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10日立案恢复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根据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524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达成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黄根生、东莞市合丰装饰有限公司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四)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