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13民终208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2086许涛与戴满刚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戴满刚,许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13民终208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戴满刚。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保华,江苏可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许涛。委托诉讼代理人:杜江,江苏杜江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戴满刚因与被上诉人许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2016)苏1324民初94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院认为,二审中出现新证据,导致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2016)苏1324民初9484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重审。二审案件受理费46560元,退还上诉人戴满刚。审判长 陈加宽审判员 严广亮审判员 陈志意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许 阳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