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726执52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汪烟枝、易兰贵与付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汪烟枝、易兰贵与付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6执526号易兰贵、汪烟枝、付钢:本院执行的汪烟枝、易兰贵与付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付钢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55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