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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726执52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汪烟枝、易兰贵与付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汪烟枝、易兰贵与付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门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726执526号易兰贵、汪烟枝、付钢:本院执行的汪烟枝、易兰贵与付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付钢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550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