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3321执3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2-29
案件名称
严建美与杨黎平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康定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康定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321执35号严建美、杨黎平:严建美与杨黎平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600.00元,其中,本金960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0元。被执行人杨黎平已于2017年10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严建美。至此,严建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康定民初字第40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范 晖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洛让志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