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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904刑初82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1-03

案件名称

黄锦劲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茂名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锦劲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904刑初827号公诉机关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锦劲,男,1996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住电白区,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12月13日刑满释放。2017年4月19日被羁押,因参与赌博次日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期限自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5月5日。因涉嫌犯赌博罪于2017年5月4日被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9日被逮捕。现押于茂名市第一看守所。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以茂电检公刑诉〔2017〕6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锦劲犯赌博罪,于2017年9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车振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锦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锦劲于2017年2月份开始使用手机微信昵称为“怪我咯”进入微信平台抢红包赌博群参与赌博。2017年3月份开始至案发时,被告人黄锦劲分别使用手机微信昵称为“旺旺、蘑菇、勿忘初心、怪我咯、免死”5个微信账号共创建6个微信红包群,然后拉人进去以发红包的形式猜中数字进行赌博,每个群人数从20到60人左右,参与赌博抢红包人数累计超过20人以上。2017年4月19日21时许,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博贺边防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被告人黄锦劲有赌博嫌疑,遂对其进行口头传唤接受调查,现场查获苹果6S手机1部、银行卡3张。经茂名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检查,苹果6S手机有6个微信账号登陆记录,昵称分别为“旺旺、蘑菇、勿忘初心、怪我咯、免死”。另查明,被告人黄锦劲因犯赌博行为于2017年4月20日被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已缴纳)。上述事实,被告人黄锦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黄锦劲供述、签认照片、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户籍资料、抓获经过、电子证据检查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黄锦劲采用向微信群内发放并抢夺红包猜数字的方式聚众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应予刑罚。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支持。被告人黄锦劲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黄锦劲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可从轻处罚。同时本案聚众赌博的时间短,社会危害性相对小,可酌情从轻判处。扣押的银行卡非属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被告人黄锦劲财物,应予发还。综上所述,根据被告人黄锦劲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性和认罪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黄锦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已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已被羁押15日,折抵刑期15日。折抵后自2017年5月4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止。)二、扣押的被告人黄锦劲作案手机1部(没有随案移交),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三、扣押的银行卡3张(没有随案移交),由公安机关发还给被告人黄锦劲。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陈国权人民陪审员  林国平人民陪审员  赖 就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 记 员  严国华附本案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