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22执46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申请陈良发罚金普通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2执465号陈良发本院执行的申请陈良发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陈良发自动履行,执行金额3000元已交纳,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