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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川0302执636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四川飞驰车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成都东康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6)川0302执636号成都市车管所:关于四川飞驰车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成都东康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2016)川0302执636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下列事项:解除对被执行人成都东康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车辆的扣押。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