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02执保91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30
案件名称
徐佳楠诉崔超、韩迎新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徐佳楠,崔超,韩迎新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保91号申请人:徐佳楠。被申请人:崔超。被申请人:韩迎新。本院在审理原告徐佳楠与被告、崔超、韩迎新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2017)黑0602民初93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执行诉讼中财产保全。执行过程如下:查封被申请人崔超、韩迎新名下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政协小区**室房屋产权手续。查封期限三年。现本案保全事项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黑0602民初93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保全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陈凤凯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修雪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