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29执906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2-27
案件名称
楚某申请执行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伊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楚某,程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329执906号之二申请执行人:楚某,男,汉族,1972年生,住河南省伊川县水寨镇。被执行人:程某,男,汉族,1987年生,住河南省叶县田庄乡。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楚某与被执行人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楚某以与被执行人程某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部分履行为由,于2017年10月11日自愿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程某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伊川县人民法院(2016)豫0329民初2863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姜耀俊审判员 韩敬章审判员 王 磊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李志隆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