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渝0119执1554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重庆业成纺织有限公司与重庆德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重庆业成纺织有限公司,重庆德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渝0119执1554号申请执行人:重庆业成纺织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5926646-1。被执行人:重庆德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组织机构代码20317954-9。本院在申请执行人重庆业成纺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重庆德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中,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南川法民初字第0282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重庆德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履行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重庆业成纺织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应支付给申请人400000元,现经本院四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6)渝0119执1554号执行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民事调解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袁其涛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夏 灵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