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1518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张才午诉杨城等执行恢复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1518号张才午:本院执行的张才午与杨城、杨开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6年2月16日作出(2016)湘0181执359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张才午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31000元,经被执行人杨城、杨开易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