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粤0402刑初1119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2-05

案件名称

陈海亚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珠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海亚

案由

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402刑初1119号公诉机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海亚,男,1993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地广东��湛江市徐闻县。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本院分别于2012年5月25日、2015年9月16日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十一个月。因本案于2017年6月1日被羁押,同年6月22日被逮捕。现押于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珠香检公诉刑诉[2017]11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海亚犯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9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黄斌权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海亚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1日1时50分许,被告人陈海亚和“飞哥”(另案处理)等人在珠海市拱北蚂蚁捌捌酒吧喝酒,后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后被告人陈海亚伙同“飞哥”等五人持砍刀冲到蚂蚁捌捌酒吧,持刀砍酒吧大门。后酒吧工作人员王某等人持灭火器、长钢管与被告人陈海亚等人对峙��被告人陈海亚等人持刀追打酒吧工作人员徐某、王某等人。公安人员到场后,被告人陈海亚等人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的途中,被告人陈海亚被抓获。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被害人徐某所受损伤未达轻微伤。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海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王某、徐某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证人赵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接受证据材料清单,调取证据通知书,门诊病历,视频说明,现场方位示意图,现场勘查简易记录表,抓获经过,情况说明,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刑满释放证明书,刑事判决书,现场检测报告书,物证照片,监控视频截图、现场照片,光盘一张,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意见通知书等证据,足以认定。被告人陈海亚对公诉机关指控其参与上述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其在打斗的过程中也��保安打伤,而且保安所受损伤并非其直接所致,请求人民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海亚伙同他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海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海亚积极持械参与上述寻衅滋事行为,现有证据虽不能证实是被告人陈海亚的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王某、徐某受伤,其也应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被告人陈海亚归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海亚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海亚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李玉峰人民陪审员  谢 武人民陪审员  郭道荣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 记 员  蒋小依姚瑶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