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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1023执恢1889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8-03-02

案件名称

陈开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1023执恢1889号申请执行人陈开勇根据(2014)台天民初字第222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开华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陈开华已向申请执行人陈开勇支付执行款人民币72000元,剩余部分及利息陈开勇自愿放弃。本案已依法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注:本案标的执行完毕。天台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