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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91民初2245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原告程红玉诉被告白雪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红玉,白雪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0691民初2245号原告程红玉,女,198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大庆高新区。被告白雪,女,1977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大庆市萨尔图区。本院在审理原告程红玉诉被告白雪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程红玉于2017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程红玉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经审查,其撤诉理由成立,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程红玉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49元(已减半),由原告程红玉承担。审判员  李海静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书记员  刘 爽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