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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303执恢1227号

裁判日期: 2017-10-11

公开日期: 2018-05-24

案件名称

宋贞雨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温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温州市龙湾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303执恢1227号宋贞雨、宋华南、蔡晓挺:申请执行人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宋贞雨、宋华南、蔡晓挺追偿权纠纷一案,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2013)温龙永商初字第71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10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宋贞雨、宋华南、蔡晓挺已履行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303执恢1227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