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津0105执2309号
申请执行人:钟山,男,1985年3月23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天津市河北区。
被执行人:秦晓亮,男,1982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所山西省和顺县。
被执行人: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营业场所天津市南开区。
负责人:齐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金施,公司职员。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17)津0105民初488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孙家全
审判员 李国艳
审判员 李景长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 王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