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0687执1172号
申请执行人:路力
被执行人:姜同靖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路力与被执行人姜同靖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姜同靖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姜同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更多数据:
路力与被执行人姜同靖合伙协议纠纷失信决定书
海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0687执1172号
申请执行人:路力
被执行人:姜同靖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路力与被执行人姜同靖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姜同靖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姜同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