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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687执1204号

孙世斋与刘玉臣公司纠纷失信决定书

法院
海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18
所属地区
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孙世斋,刘玉臣

裁判文书全文

海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0687执1204号

申请执行人:孙世斋

被执行人:刘玉臣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世斋与被执行人刘玉臣公司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刘玉臣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而一直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刘玉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十月九日 来源: